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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让“最可爱的人”感受到满满的诚意
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部分医疗场所“军人优先”标识设置进行回访。
“以后我看病有专窗服务了,这是你们给军人军属的一份温馨节日礼物。”7月26日,参加由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磋商会后,军属老胡高兴地说。
近年来,为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军人军属在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待,医疗机构应公开对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的医疗服务项目。
今年6月,开化县检察院检察官罗菲看到一则外地新闻:一位军人拿着自己的优待证要求优先挂号,挂号窗口工作人员却不以为然,说“大家都排队,军人也不该搞特殊”。在开化,军人军属就医优先的权益是否得到落实?带着这样的疑问,罗菲和同事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部分医疗场所未将“军人优先”落实到位,军人军属权益没有依法得到全面保障。7月初,开化县检察院开启“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优先窗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开化县作为革命老区,崇军优属氛围较为浓厚。各医疗机构均表示,如果有军人出示证件提出要优先,都会予以满足。但办案检察官还是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多家医疗机构未对优先、优惠项目予以公示,未张贴军人优先标识等。
在检察官看来,军人依法优先,标识虽小,表达的却是国家与社会对军人的尊重,对军人奉献牺牲的敬仰。将军人荣耀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固定下来,是拥军传统在新时代的创新和发展。经过前期调查取证、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后,7月26日,开化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磋商会,邀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文广旅体局、交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军属代表、人大代表等参加,就如何保障军人军属优待权益进行深入交流。会议明确将制作统一的军人军属优待标识,张贴在有军人军属优待义务的公共服务窗口,并将优待项目予以公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通军人专属窗口,开展自愿减免有关医疗服务费用试点工作。
“请放心,我们不仅要在服务窗口标明军人军属优先,将优待项目公示,还会把就医优先服务落实到细节中,绝不让军人优先停留在口号上。”参加磋商会的县卫健局负责人表示。
另外,通过磋商,开化县相关部门还确定了各长途汽车站、国有旅游景点依法落实对军人军属的优惠并进行公示;鼓励影院对军人实行优惠票价并进行公示;银行减免军人及退役军人小额账户费等权益保障措施。“一系列举措使我县拥军优属氛围更浓了,希望‘最可爱的人’能感受到这满满的诚意。”县人大代表邵淑华说。
记者了解到,开化县检察院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还将在建军节后召集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组成体验团,对公共场所军人军属优待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范跃红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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